【征文】Tonight---莫失莫忘

题记:
我想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有些事情能够心甘情愿,有些事情一直无能为力。我爱你,这是我的劫难。---《八月未央》
一直就很喜欢安妮宝贝的这段话,感觉其中产生了共鸣,对于小子的爱也似乎是在劫难逃。。。
尤记得长发、戴耳钉和穿破牛仔的小子背把名贵的吉他,在台上声嘶力竭的呐喊,激情挥洒年轻的血液和汗水,或许爱上他的那一刻就已经命中注定了。那一年,我17岁;小子,20岁。上初中的我,那时电脑还没普及,只有从电视和报纸杂志上了解更多关于这个男生的一切。那时的梦想好简单:想着快点长大,快点去大城市,可以去见一面这个中意许久的人。
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小子的音乐一直陪伴着我,无论是开心还是悲伤,只要听到他温暖的声音就会有无穷的勇气。恋爱了就唱《边走边爱》和《今生共相伴》,分手时沉吟下《一了百了》,愤怒时喊几声《活着VIVA》。。。每首歌对于蜂蜜来讲都是珍贵而难得的。
2008年10月20日,我终于来到了锋行这个大家庭,这里有好多好多深爱小子的人,大家像兄弟姐妹般,亲切地互称“同门”,看到亲们的心情故事写关于这个男人的点滴,就会眼湿湿,心痛痛。。实在是有太多的感谢,第一次见到小子就是在锋行的带领下,见到了那个让我魂牵梦萦的男子。在机场,那一片红色簇动中的小子是那么的瘦,那么的需要爱护,我不想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这么狠心,可是不管了,只要有蜂蜜在,相信他一定好安心。
2009年4月26日,是值得一生铭记的,第一次在现场听小子的演唱,眼泪就不争气地往下流,激动、兴奋还是伤感?说不出是什么味道,只是跟着音乐一起大声唱,SING YOUR SONG,SING A LONG,胡乱唱吧。。快乐的时光总是显得特别短暂,在完全沉浸在音乐的幸福海洋时,就又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了,我真的不想就这样是《最后》了,每当你说带来今天的最后一首歌时,就会有莫名的悲伤,下一次见面又会在何时?
     再见别说永远,TONIGHT莫失莫忘~
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心甘情愿,总是能够变得简单,跟随锋行的脚步,坚守在小子的周围。
我选择了行走不是因为寂寞,仅仅是因为听到了心底的声音---一天锋行一辈子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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翘首企盼你的VIVA LIVE AGAIN!!!
一定要回来,亲爱的小子~~

回复 14楼 李玉洁 的帖子

哈.那有共同语言了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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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回来,亲爱的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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