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princess1201 于 2008-9-16 13:28 发表
看到第4的时候觉得文章结束了...不知道为什么...

很厉害哦,这都被你看出来了,我确实有想过用第四小节作为完结篇,只是IN TNE END这首歌还没用上,就有写了两篇。
绿水无忧,因风皱面;青山不老,为雪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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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第4的时候觉得文章结束了...不知道为什么...
°烟消云散 又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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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字很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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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长....看的前面的我就很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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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这样简单又朴实的辞藻 贴近生活 贴近人心的感觉  因为你写出的是大家的感受
悲傷洶涌的時候  就想起一句話
          要快樂 的過一天  因為我們會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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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说再见呢 什么叫无憾?文章里记录了点点滴滴 每一个时段的你 这是记忆 这是过程 过程还在延续 没有say bye的一天
悲傷洶涌的時候  就想起一句話
          要快樂 的過一天  因為我們會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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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雯爱霆锋 于 2008-9-16 01:30 发表
怎么这文章好像以前发过的!

是发过,但那次没写完,今天总算给大家一个交代。
一篇东东拖了半个月,我也够糟糕的,但快5000字,真得容量太多,写得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到底完了,松了口气,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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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这文章好像以前发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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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rincess1201 于 2008-9-16 00:40 发表
终于写完啦...不错的...

喜欢这样的文字...娓娓道来的情感...

素昧平生,谢谢你在上一张帖子的留言,谢谢你的支持。
没有你们的鼓励,我没法坚持写下去。
再次说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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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爱锋之旅 于 2008-9-16 00:53 发表
之前是不是写过,部分已经发表过?怎么读得耳熟

是啊,之前就发过,但没写完。这次写得那个久,连我自己都不能忍受了。谢谢大家一直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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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这样的陪伴,在现实中的意义,渺小之又渺小,于事无补,甚至虚无缥缈。但对我而言,已经足够。我会记得,我曾经在不同的世界,与你风月同舟。


  (还没看完 继续  哈哈)

只要你需要我,我就会一直陪在你身边。不管别人怎么说,都不会改变我对你许下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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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是不是写过,部分已经发表过?怎么读得耳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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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写完啦...不错的...

喜欢这样的文字...娓娓道来的情感...
°烟消云散 又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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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说再见呢?
音樂與我同在,霆鋒無可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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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听他的歌总会有一些悲伤的感觉
不管是歇斯底里的呼喊,还是温柔的诉说
看见你飘忽的心
               .................但我仍祈求能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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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隧鋒鎏逝 于 2008-9-16 00:03 发表
写出来总比一直放心里好受
我是不会学写  呵呵
能体会到那种感觉和感情
加油 !!!!!!!!!!!!!!!!!!!!!!!!

更多的话,我也不会说了,只有这四个字:谢谢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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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出来总比一直放心里好受
我是不会学写  呵呵
能体会到那种感觉和感情
加油 !!!!!!!!!!!!!!!!!!!!!!!!

有些人與事
在生命里留下了難以磨灭的印象
至少他會  我也會...

如果   這城市不曾被感動
那  有許多動人的故事
都將會被遺忘
在世界的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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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长,我都写到身心俱疲,但现在终于写完了,我无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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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起来   慢慢欣赏

这么长的  嘿

有些人與事
在生命里留下了難以磨灭的印象
至少他會  我也會...

如果   這城市不曾被感動
那  有許多動人的故事
都將會被遺忘
在世界的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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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Numb



当林肯公园的《Numb》响起的时候,我的心里,真的有点numb.现在距离你的生日,已经过去半个月。没想到这篇文字,我竟然断断续续码了半个月。其中的焦灼与痛楚,这只有我自己可以了解了。

《Numb》,听他们说,这是你最喜欢的一首歌。现在,我经常听它,不为体会你的喜欢,也不是爱屋及乌,只是单纯地享受那种要破土重生的情感。我是如此疲惫,有点难以负担,那些和我同生了七年的单纯亦或不单纯的感情负累。我想朝前走,在没有你的注视中,朝前走。如果这过去的二十几年,对我来说是黑夜,我希望你是那盏明灯,可以指引我前进,而不是让我在这漫漫长夜里无止境地等。我所期待的重逢,不是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的那种小女生情境,而是在某一天精疲力竭的工作后,可以对你说一句:锋哥,今天辛苦了,早点回家。那种心照不宣的关照与理解,才是我最想要的。如果上帝可以给我个优先选择的机会,我会选择这辈子做你最特别的朋友,在你最需要时默默支持和帮助,在你不再需要时,就主动消失彻底离开。我想成为这样的温暖,让你想起我时,充满自豪也充满力量,就像我想起你一样,却没有过于纠葛和沉重的负担。也许这一切,都要等着现在过去,都要等着未来到来。


Numb
,多么错综复杂的过去,终将变成我最喜欢的那首歌——《非走不可》。如果有一天,我奔向没有你的世界,只是为了在另一个未来世界,与你殊途同归。我不会再扬手向天对你说,锋哥,赐予我力量吧,我愿意你把你的力量分给你的家人,你的爱人,你更亲近的人;我不会在沉沉黑夜为你写歌了,那些写过的歌词,已经点燃了我曾经灰亮的天;我不会再像现在这样焦灼地码字了,我要离开文字,离开你,很长一段时间。


最华丽的风景,是爱,最伟大的爱,却不华丽。脱去华服,我只愿静默地热爱,勇敢地沉寂。明天的明天的明天,依然有你,却不止是你。

(六)In the end




陪君醉笑三千场,不诉离伤.

以这首歌来告别,再好不过。

我从没想过,这篇酝酿已久的文字会写成这样零零落落的段章。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无论是激情狂野,还是落寞孤寂,是儒雅风流,还是慨慨侠义,谢霆锋,你已经出落成动人的传奇,散落在我的眼眸里。也许你还要书写更旖旎的华章来告诉你的Baby,你为了他,可以多么努力。但之于我,大概已经不需要。

曾经有一段旋律,让我把青春稳稳当当地存在那里,曾经有一个人,允许我在他的音乐里想着自己的心事;曾经有一种温暖,依赖这个人的名字而存在;这一切已经足够。我会永远记住,那个最初的背景,那个风一吹一个婉转,水一流一片清澈的岁月,你在我的生命里,轻轻而歌,唱得我的眼泪都笑了。

一个笑就击败了一辈子,一滴泪就还清了一个人。从那部戏开始,我们的故事,就像这句话。你用一个微笑,温暖了我七年,我用无数眼泪,还清了欠你的。一场好戏,听完了开端,看见了中场,记住了结局,爱上了片段。已经很足够。从此以后,海阔天空,你是我最珍贵的回忆。

In the end。我第一次,写得这么疲惫。不再回头修改那些真实发生在不同时间的心情。In the end。这次,真的想和你说声再见,过去七年,感谢给予,感谢夺取,感谢真实发生的一切,感动与缅怀。再见,我的宝贝。

[ 本帖最后由 无尽深蓝 于 2008-9-16 00: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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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央爱锋: 怎么说呢,第一楼很华丽,后面2楼少了华丽多 ...经验 + 20 点 锋行币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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