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和nicholas 于 2013-4-11 14:39 编辑
锋行十周年征文
追的不是偶像是青春
题记:在世人眼里我们对于偶像的感情有千千万,其实在我看来是不可分割并坚守于心的亲情。
我认识谢老板的时候他还是偶像歌手,没几年他成了别人的老公,二个孩子的爸爸,最后他成为年轻的新科影帝,最最后他不声不响的成为一名主管茶水部的CEO,最后的最后他还是单身,他还是我们的终身本命
我爱他的时候他18岁,我9岁,那个时候的他是偶像歌手,一把吉他,一种放荡不羁的性格,一个犀利的眼神,他就这样活在舞台上活在大荧幕上,当时的我也估不到就是这样一个眼神望进我的眼里便是现在的14个年头。
是的,我爱他却不是爱情,锋行十周年了,在茫茫的锋行人海中我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在以前我一度认为这个世界上我最爱谢霆锋,我最疯狂,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接触网络,也没有接触过这样的一群人,后来的后来我才发现我就是一个屌丝,疯狂的人大把在,爱他的人多如天上的细雨。
后来他成了家,有了孩子把事业的重心转到了电影上,他好像变了变得成熟稳重了和媒体的关系也好了,身上也不带刺了。他的二个孩子也乖巧讨人喜欢,只是他不再唱歌了,唱也只唱老三首了但这也阻挡不了他的市场,阻碍不了爱他的人的热情,虽然只是一个商演加老三首也失心疯的买票长途跋涉的只为看他一眼。
人生有许多遗憾,比如没有参加过你的演唱会,虽然你的歌都会但是就是没有亲眼见过你拿吉他,你站在台上,我站在台下。你疯狂的唱,我疯狂的跳。我没有经历过那样的时代同时我也没有跟锋行经历那些血色的时代,那样大红的衣服我没有穿过,我只能陪这这样一群爱他的人经历这稳定中的黑色时代和未来各色的时代,我知道未来不管怎么变,总会有那么一群可爱的人站在他的身后,爱他14年,我们说好不散。
如今他32,我23了。他在事业上努力着,我也在自己的事业上努力着,所以的同门都努力着为了我们想要的那个未来。他是我们青春的榜样,我们在世界的各个地方爱他。
我们还年轻,请不要说我们追偶像,我们追的是青春。
此文只是青春的一部分,以此文来纪念我爱他且脑残的回忆。
爱你的人:我和nicholas
2013年4月11日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