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06/24評論]翠袖乾坤:童星
[打印本页]
作者:
锋行新闻组
时间:
2010-7-4 11:01
标题:
[06/24評論]翠袖乾坤:童星
翠袖乾坤:童星
! U4 z' z+ ^2 O z. [$ x
文匯報/翁靜晶
6 ~; r, H1 U3 ^) H& U
7 P* v5 u8 A) ?# L6 L( C: N7 ?
有道是「子承父業」,由謝賢到謝霆鋒,再由謝霆鋒到Lucas,謝家可算是「紅足三代」矣!才三歲多的小Lucas,聞說已被眾多廣告商垂青,邀其拍廣告,若然成事,其出道年齡則更早於霆鋒,實青出於藍也!
1 }& |, P9 m; U% t( i- a, l1 g: K5 c
. A# D2 D0 a+ b4 S6 E
然而,Lucas豈不是成了童工?香港法例在這方面,並不鼓勵孩子們過早投入「人力市場」!為遵守國際兒童公約精神,香港之《僱傭條例》訂下附則,名曰《僱用兒童規例》,專門針對童工,嚴禁任何人僱用十三歲以下兒童,在任何工業經營內工作。「工業經營」的定義,包括工廠、礦場、建築工程、任何修理或加工行業等。法律的原意,是為了避免兒童面對有危險性的工作,以保障孩子的權益,讓文明社會的小朋友們可以盡情享受一個身心健康的童年。
" h1 X0 k P" v. U/ t
) D$ e/ F3 ?, P& F1 A9 T5 k) C
那麼,有「星工廠」、「夢工場」之稱的演藝工業,又是如何處理?
$ c" C! w6 }% |/ t2 h% z- h% Z
: @- }, E1 X- R8 Y) n% H
原來,童星在香港,有特別的「寬限」。按照勞工處編制的《僱用兒童藝員指南》中指出,僱主可以僱用不同年齡的兒童藝員,而事前只須以書面向勞工處處長申請即可。僱主在獲得批准後,須承諾遵守特別條件及限制(如小演員的工作時間不得在上午七時前或晚上十一時後、一天不能工作超過八小時、於上課時間內不能安排工作等)。在不妨礙「童星」的學業、安全、健康及道德等的前提下,「夢工場」才可豁免於《僱用兒童規例》的若干條款,聘用兒童演員。這些相對「寬鬆」的條件,可謂是一道演藝工業的「方便之門」,是以在香港能當上童星,實在是不愁出路。
) c! I4 j: ?$ g4 t6 `/ ~6 F& E
, C* l; }1 D# N# w! S
然而,觀乎圈中的芸芸童星,如蕭芳芳、馮寶寶、石修、阮兆輝……他們的兒女,卻沒有一個是「接棒」繼續做童星的。這是因為孩子們本身不喜歡演戲,還是父母的內心,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那就不得而知了。
欢迎光临 锋行天下-谢霆锋中国内地歌迷会官方论坛 (http://www.nic-zone.net/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