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征文谁与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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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翼天使
时间:
2009-6-15 20:03
标题:
征文谁与争锋
谁与争锋是零二年娱乐版给霆锋办的专栏, 当时就好喜欢这四个字 。虽然那时的我还没像现在如此疯狂的喜欢锋, 但我仍会每周关注那个专栏, 现在我还是喜欢这四个字, 如此的大气也只有锋能配得上, 也许他就是为锋而创 。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第一次在电视上看见他的情景 那是二零零零的除夕之夜 全家坐在一起看春节晚会 突然一张英俊无比桀骜不驯的脸出现在屏幕上 他扎了个小辫 时而露出迷人的笑容 我惊呆了 从没见过如此特别如此帅气的男孩 虽然当时我只是一名小学五年级的学生 但我认定他是我这辈子见过扎小辫最帅的男人 我清晰的记得我问身边的哥哥这个人是谁 哥哥告诉我他叫谢霆锋 ,是刘德华的接班人 。 从此这三个不同寻的字就刻在了我心里。
随着年龄的增长,网络的普及,我对霆锋的了解也逐渐加深,越了解他就发现越喜欢他。那种喜欢已经不是停留在外表的喜欢了。他的个性 善良 坚强 真诚 专一 随和,他做的每一件事,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让我敬佩。我觉得喜欢上他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光荣。经常看别人写他,每次读完都好感动,都写出了自己的心声,但我知道自己写不出来,这次是锋行六周年的纪念日,也是我刚刚加入锋行,我想写点东西纪念一下。已加入锋行我就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好后悔怎么没早点加入。原来有这么多和我一样喜欢霆锋的同门,和你们在一起真的好开心。
可以说我是和霆锋一起长大的吧,从看着他桀骜不驯到已为人夫人父,从20岁到29岁,我也从一个小学生变成了一名大学生。时间真是过的好快啊!一转眼十年了,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啊!我感谢霆锋,是他让我在孤独无助的时候学会了坚强,是他在我难过伤心的时候带给我快乐,是他让我在最痛苦的时候看见了希望。无论有多不开心,只要看见他听到他的歌声,就会变得快乐起来。每天都要关注他的新闻想知道他每一天都在干什么。经常买报纸杂志把有他的地方减下来保存起来,笔记本上贴满他的粘贴。喜欢和朋友一起讨论他,有滔滔不绝的话,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我现在发现他对我来说已经不只是偶像了,更像是我的一个亲人,一个除了父母奶奶之外最亲最亲的人了。如果没有他我不知道在那段难熬的日子这样度过,更不知道快乐是什么滋味。几乎每次看有关霆锋的东西都会哭,我知道他真的很不容易。他不是别人看见的那个光彩夺目风光无限的谢霆锋,他背后付出的努力和辛苦又有几个人能知道呢?娱乐报道每天只知道写他的绯闻八卦,他的音乐他的作品又有谁写呢?
身边有很多人不理解我为什么如此追星,有的朋友以前也追星,但到大学之后就停止了。可我不但没有停止喜欢霆锋,反而愈演愈烈,对他的喜欢与日俱增。我并不觉得又什么不对,能有一个偶像特别是一个好的偶像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我们的快乐是其他人不能拥有的。来到锋行我知道了有很多和我一样的朋友。这个大家庭真的好温暖好团结。曾经看过一个蜂蜜写的一篇文章其中一句给我流下了很深的印象,他说:为了一个永远也无法与我们生活有任何交集的人,我们甘愿为他埃砖。是啊,虽然我们很难亲眼见他,就算见他,他也不一定认识我们,但我们会一直默默的喜欢他 保护他,有人说他不好,就会和人争个面红耳赤。看见他开心我们比他还开心,这就是开爱的蜂蜜们。一日锋行,一辈锋行。这是我们不变的诺言,如果有来世我还会义无反顾的做一个蜂蜜,我相信我这辈子都是锋行天下的一员,无论以后会怎样,我对霆锋的喜欢都不会变,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取代他在我心中的位置。也希望越来越多的蜂蜜加入这个大家庭,也祝福霆锋永远幸福开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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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无翼天使 于 2009-6-19 14:5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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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锋NO霆
时间:
2009-6-15 20:10
怎么后面没了,没写完吧!
作者:
锋NO霆
时间:
2009-6-15 20:12
怎么后面没了,没写完吧!
作者:
edson583
时间:
2009-6-15 20:38
哈哈···
这孩子好可爱···
很简单呢···
继续努力·!!!!
作者:
无翼天使
时间:
2009-6-15 20:57
我是用手机上的 只能写这么多字不知道能不能继续写 我是新手很多东西不太懂
作者:
Nicholasbaby
时间:
2009-6-15 23:02
霆锋就是与众不同
怎么弄都帅 哈哈……
作者:
锋和日丽
时间:
2009-6-15 23:17
我觉得别的男的扎辫子都蛮丑
就小子扎着看着那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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