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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对阿四的警告及禁言一周的通告(确定) [打印本页]

作者: 佽佽    时间: 2009-6-4 13:12     标题: 关于对阿四的警告及禁言一周的通告(确定)

最近水区出现了多种变相寻人的主题帖,其中影响比较恶劣的为阿四

祥见:
http://www.nic-zone.net/bbs/thread-43852-1-1.html

其中只含有版主合并的三帖,其他违反版规第三条的主题帖纷纷直接删除处理。

同门应该有看到,许多人已经好心给予阿四劝告,并告之其行为违反了版规。

可惜阿四屡教不改,并用其马甲我爱芳芳继续进行他的告白活动。

相信大家都知道物以稀为貴的道理,話說的多了,意义自然就淡了。

希望大家注意,论坛的资源有限,不可能有那么多的空间给予其灌水。

特此警告!

PS:发现花雕很大可能也是其马甲,特請各位同门注意!待确定后再做出处理。

=================================

经过排查,证实阿四就是我爱芳芳,也就是花雕

各位同门請注意,马甲是另一个自己,而不是另外一个人。

希望同门保着真诚的态度,让论坛变得更好!


[ 本帖最后由 佽佽 于 2009-6-5 08:32 编辑 ]
作者: 九等DE天使    时间: 2009-6-4 13:13

额  物以稀为贵 了。
确实 发的 比较多。
作者: nicholassc1988    时间: 2009-6-4 13:18


祸从口出 孩子该反省下啦
作者: 126ADI    时间: 2009-6-4 13:22

~~~    嗯~~~嗯~~~~
    阿四保重啊 ~~~~~
作者: 阿宝    时间: 2009-6-4 13:23

孩子,冷静点
作者: 末世的王子    时间: 2009-6-4 13:24

哎……
这孩子……
下次要注意了
作者: 岸上的渔    时间: 2009-6-4 13:37


下次注意啊!
作者: becky2nic    时间: 2009-6-4 13:47

早上确实看见有好几个,,我还去水了呢..看来下次得注意了...
作者: 梦要、继续    时间: 2009-6-4 14:04

支持版主
作者: 旋锋飞舞    时间: 2009-6-4 14:15

希望其他人以阿四为禁戒。。
论坛提供大家跟同门联络感情。
但是论坛资源是非常非常有限的
希望大家都珍惜维护我们共同的论坛
作者: 八戒有点坏    时间: 2009-6-4 14:17



四啊!

以后小心点吧!!

公民和政府作对 你不找死吗
作者: 爱收不回来    时间: 2009-6-4 15:33

知错就改还是好鞋子的
作者: 罪後一吻    时间: 2009-6-4 15:44

bs       强烈BS他!



[ 本帖最后由 罪後一吻 于 2009-6-5 12:44 编辑 ]
作者: ~→⒉mAo    时间: 2009-6-4 16:17

....


= =|||
天天在这儿喊表白,一贴两贴也就行了,娱乐娱乐...
多了就碍眼了... 把好好的爱慕转弯成精神病患者的内心独白了...
降妖除魔。阿弥陀佛...
作者: 弘瑞    时间: 2009-6-4 16:19

阿四要反省了,版主英明了
作者: 八戒有点坏    时间: 2009-6-4 17:48

花雕!、


晕,不是媛媛的老公吗?
作者: 不霆锋狂的大头    时间: 2009-6-4 17:49

花雕也是小四?不是吧、、、
作者: 小小也    时间: 2009-6-4 18:03

花雕
楼主只是说很可能,
作者: 巴斯ぁ光年    时间: 2009-6-4 18:14

饿 确实满高调 的
作者: 锋狂家族。    时间: 2009-6-4 18:39

我要离婚!!!
作者: 旋锋飞舞    时间: 2009-6-4 19:22

应该很确定吧。
不可能一台电脑两个人玩吧。

你们没看到IP截图吗
作者: 谢小舒    时间: 2009-6-4 19:25

………………原来是沈阳的同门……
作者: lyz-nic    时间: 2009-6-4 20:34

不太了解怎么回事。。

他寻什么人啦?

说实话我不太了解水版发生的事呀

不过如果违反版规还是要给予惩罚的

希望这位同门可以改过~

大家一起维护咱们的论坛~
作者: nic等    时间: 2009-6-4 21:26

支持版主 希望以后不要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作者: edson583    时间: 2009-6-4 22:12

额··这·
花雕··媛媛··不急·可能而已··
作者: 佽佽    时间: 2009-6-5 08:32

确定!各位同门請留意!
作者: 随锋摇摆    时间: 2009-6-5 08:51

支持楼主!同门下次注意啦!不要这样了!
作者: Nic☆謝霆鋒    时间: 2009-6-5 09:09

阿四
自己以后多注意了哦
我都看过他的表白
作者: Nic☆謝霆鋒    时间: 2009-6-5 09:12     标题: 回复 20楼 锋狂家族。 的帖子

哈哈
上贼船了 同门 呵呵
作者: edson583    时间: 2009-6-5 09:33

花雕真的是阿四。哎!這社會。。。
作者: 李玉洁    时间: 2009-6-5 09:59


还真不知道哦
作者: 锋行天下狂    时间: 2009-6-5 11:44

这个世界太疯狂啦
作者: 八戒有点坏    时间: 2009-6-5 12:36

哎,可怜的媛媛,可恶的阿四。

比我还坏。
作者: 123咖啡    时间: 2009-6-5 12:40

哎,媛媛啊,真可怜!
[ 手机3G坛发帖 ]
作者: Nic☆謝霆鋒    时间: 2009-6-5 13:11

呵呵
看来不能莫名其妙的结婚
大家要三思而后行哦
作者: 126ADI    时间: 2009-6-5 15:11

~~   。。。。。  偶選擇沉默。。。。。
         看來~~~ 還是單身得好呢~~~~~
作者: Pinfate    时间: 2009-6-5 15:48

遵守版规~~
作者: Nic☆謝霆鋒    时间: 2009-6-5 15:51

没事的 阿四
改过就好啦
我来的时候 也被处分过
严重警告 呵呵
作者: 锋狂家族。    时间: 2009-6-5 20:14

版主,怎么样可以强制离?
作者: Pinfate    时间: 2009-6-6 12:50

媛媛还在纠结啊……
作者: edisonyue1991    时间: 2009-6-6 21:23

同门真得遵守版规
作者: 不霆锋狂的大头    时间: 2009-6-8 20:21

媛媛怎么办呀、、哎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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