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对阿四的警告及禁言一周的通告(确定)
[打印本页]
作者:
佽佽
时间:
2009-6-4 13:12
标题:
关于对阿四的警告及禁言一周的通告(确定)
最近水区出现了多种变相寻人的主题帖,其中影响比较恶劣的为
阿四
。
祥见:
http://www.nic-zone.net/bbs/thread-43852-1-1.html
其中只含有版主合并的三帖,其他违反版规第三条的主题帖纷纷直接删除处理。
同门应该有看到,许多人已经好心给予阿四劝告,并告之其行为违反了版规。
可惜阿四屡教不改,并用其马甲
我爱芳芳
继续进行他的告白活动。
相信大家都知道物以稀为貴的道理,話說的多了,意义自然就淡了。
希望大家注意,论坛的资源有限,不可能有那么多的空间给予其灌水。
特此警告!
PS:发现
花雕
很大可能
也是其马甲,特請各位同门注意!待确定后再做出处理。
=================================
经过排查,证实
阿四
就是
我爱芳芳
,也就是
花雕
。
各位同门請注意,马甲是另一个自己,而不是另外一个人。
希望同门保着真诚的态度,让论坛变得更好!
[
本帖最后由 佽佽 于 2009-6-5 08:32 编辑
]
作者:
九等DE天使
时间:
2009-6-4 13:13
额 物以稀为贵 了。
确实 发的 比较多。
作者:
nicholassc1988
时间:
2009-6-4 13:18
哎
祸从口出 孩子该反省下啦
作者:
126ADI
时间:
2009-6-4 13:22
~~~ 嗯~~~嗯~~~~
阿四保重啊 ~~~~~
作者:
阿宝
时间:
2009-6-4 13:23
孩子,冷静点
作者:
末世的王子
时间:
2009-6-4 13:24
哎……
这孩子……
下次要注意了
作者:
岸上的渔
时间:
2009-6-4 13:37
下次注意啊!
作者:
becky2nic
时间:
2009-6-4 13:47
早上确实看见有好几个,,我还去水了呢..看来下次得注意了...
作者:
梦要、继续
时间:
2009-6-4 14:04
支持版主
作者:
旋锋飞舞
时间:
2009-6-4 14:15
希望其他人以阿四为禁戒。。
论坛提供大家跟同门联络感情。
但是论坛资源是非常非常有限的
希望大家都珍惜维护我们共同的论坛
作者:
八戒有点坏
时间:
2009-6-4 14:17
四啊!
以后小心点吧!!
公民和政府作对 你不找死吗
作者:
爱收不回来
时间:
2009-6-4 15:33
知错就改还是好鞋子的
作者:
罪後一吻
时间:
2009-6-4 15:44
bs 强烈BS他!
[
本帖最后由 罪後一吻 于 2009-6-5 12:44 编辑
]
作者:
~→⒉mAo
时间:
2009-6-4 16:17
....
= =|||
天天在这儿喊表白,一贴两贴也就行了,娱乐娱乐...
多了就碍眼了... 把好好的爱慕转弯成精神病患者的内心独白了...
降妖除魔。阿弥陀佛...
作者:
弘瑞
时间:
2009-6-4 16:19
阿四要反省了,版主英明了
作者:
八戒有点坏
时间:
2009-6-4 17:48
花雕!、
晕,不是媛媛的老公吗?
作者:
不霆锋狂的大头
时间:
2009-6-4 17:49
花雕也是小四?不是吧、、、
作者:
小小也
时间:
2009-6-4 18:03
花雕
楼主只是说很可能,
作者:
巴斯ぁ光年
时间:
2009-6-4 18:14
饿 确实满高调 的
作者:
锋狂家族。
时间:
2009-6-4 18:39
我要离婚!!!
作者:
旋锋飞舞
时间:
2009-6-4 19:22
应该很确定吧。
不可能一台电脑两个人玩吧。
你们没看到IP截图吗
作者:
谢小舒
时间:
2009-6-4 19:25
………………原来是沈阳的同门……
作者:
lyz-nic
时间:
2009-6-4 20:34
不太了解怎么回事。。
他寻什么人啦?
说实话我不太了解水版发生的事呀
不过如果违反版规还是要给予惩罚的
希望这位同门可以改过~
大家一起维护咱们的论坛~
作者:
nic等
时间:
2009-6-4 21:26
支持版主 希望以后不要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作者:
edson583
时间:
2009-6-4 22:12
额··这·
花雕··媛媛··不急·可能而已··
作者:
佽佽
时间:
2009-6-5 08:32
确定!各位同门請留意!
作者:
随锋摇摆
时间:
2009-6-5 08:51
支持楼主!同门下次注意啦!不要这样了!
作者:
Nic☆謝霆鋒
时间:
2009-6-5 09:09
阿四
自己以后多注意了哦
我都看过他的表白
作者:
Nic☆謝霆鋒
时间:
2009-6-5 09:12
标题:
回复 20楼 锋狂家族。 的帖子
哈哈
上贼船了 同门 呵呵
作者:
edson583
时间:
2009-6-5 09:33
花雕真的是阿四。哎!這社會。。。
作者:
李玉洁
时间:
2009-6-5 09:59
啊
还真不知道哦
作者:
锋行天下狂
时间:
2009-6-5 11:44
这个世界太疯狂啦
作者:
八戒有点坏
时间:
2009-6-5 12:36
哎,可怜的媛媛,可恶的阿四。
比我还坏。
作者:
123咖啡
时间:
2009-6-5 12:40
哎,媛媛啊,真可怜!
[ 手机3G坛发帖 ]
作者:
Nic☆謝霆鋒
时间:
2009-6-5 13:11
呵呵
看来不能莫名其妙的结婚
大家要三思而后行哦
作者:
126ADI
时间:
2009-6-5 15:11
~~ 。。。。。 偶選擇沉默。。。。。
看來~~~ 還是單身得好呢~~~~~
作者:
Pinfate
时间:
2009-6-5 15:48
遵守版规~~
作者:
Nic☆謝霆鋒
时间:
2009-6-5 15:51
没事的 阿四
改过就好啦
我来的时候 也被处分过
严重警告 呵呵
作者:
锋狂家族。
时间:
2009-6-5 20:14
版主,怎么样可以强制离?
作者:
Pinfate
时间:
2009-6-6 12:50
媛媛还在纠结啊……
作者:
edisonyue1991
时间:
2009-6-6 21:23
同门真得遵守版规
作者:
不霆锋狂的大头
时间:
2009-6-8 20:21
媛媛怎么办呀、、哎呀呀、
欢迎光临 锋行天下-谢霆锋中国内地歌迷会官方论坛 (http://www.nic-zone.net/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