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8/1新闻]霆鋒獲台檢察官幫口 吐冤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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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ky2002
时间:
2007-12-30 15:21
标题:
[8/1新闻]霆鋒獲台檢察官幫口 吐冤氣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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霆 鋒 獲 台 檢 察 官 幫 口 吐 冤 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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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明 雙 方 無 條 件 和 解 不 能 重 複 起 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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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霆 鋒 涉 嫌 毆 打 《 忽 周 》 記 者 吳 崇 基 一 案 , 雖 已 告 一 段 落 , 但 仍 爭 拗 未 息 , 雙 方 就 是 否 有 條 件 下 和 解 問 題 各 執 一 詞 。 不 過 台 灣 檢 察 官 昨 日 出 面 表 明 雙 方 是 無 條 件 和 解 , 彼 此 不 再 追 究 爭 訟 , 控 方 當 庭 撤 回 起 訴 , 刑 事 部 分 已 完 結 , 如 有 異 議 只 能 循 民 事 再 起 訴 。 不 過 該 周 刊 仍 咬 住 霆 鋒 不 放 , 罵 戰 不 休 。 霆 鋒 更 指 自 己 的 事 是 小 事 , 反 而 一 心 要 為 王 菲 討 回 公 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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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 者 陳 玉 瓊 台 北 專 電 】 前 晚 該 周 刊 開 記 者 會 提 出 三 點 要 求 , 要 霆 鋒 三 天 內 找 律 師 談 和 解 條 件 , 否 則 再 提 起 訴 , 並 申 請 保 留 當 天 庭 內 錄 音 帶 作 證 據 及 提 出 民 事 賠 償 , 而 該 刊 高 層 未 有 去 酒 店 與 霆 鋒 對 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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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王 菲 討 公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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霆 鋒 昨 日 返 港 後 仍 表 現 得 十 分 氣 憤 , 他 說 : 「 判
大 家 和 解 , 唔 好 再 搞 事 , 就 算 觀 眾 唔 明 , 個 官 都 會 明 , 明 明 冇 證 據 都 亂 講 , 好 唔 負 責 任 , 懸 紅 一 百 萬 令 人 以 為 呢 個 衰 仔 一 定 有 做 過
。 我 清 者 自 清 ,
本
公 信 力 唔 使 再 理 , 利 用 本 書 毀 滅 藝 人 聲 譽 。 佢
目 的 係 宣 傳 , 我 恭 喜 佢
達 到 目 的 , 我 好 鄙 視 呢 本 雜 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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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外 , 他 又 為 王 菲 抱 不 平 : 「 我 單
係 小 事 , 佢
話 阿 菲 幫 我 交 租 , 買 車 俾 我 太 離 譜 , 呢 單 我 日 後 會 追 究 。 」 日 前 他 提 及 最 憎 被 指 食 軟 飯 , 自 己 從 無 使 過 阿 菲 的 錢 。 至 於 王 菲 是 否 有 打 過 電 話 給 他 ? 霆 鋒 以 無 奈 語 氣 說 : 「 你 們 ( 記 者 ) 比 她 更 關 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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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伯 出 現 英 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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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 港 後 霆 鋒 隨 即 到 英 皇 與 楊 受 成 、 吳 雨 等 公 司 高 層 開 會 , 期 間 高 人 陳 伯 到 英 皇 探 霆 鋒 , 離 開 時 , 陳 伯 表 示 霆 鋒 暫 休 無 問 題 。 霆 鋒 四 時 多 離 去 往 拍 MV 時 說 : 「 我 同 公 司 有 傾 假 期
事 , 但 都 要 一 段 時 間 先 放 。 」 期 間 霆 鋒 得 知 檢 察 官 出 面 說 明 後 心 情 勁 靚 , 擺 晒 和 平 手 勢 甫 士 給 記 者 拍 照 。 而 霍 紋 希 則 表 示 公 司 只 是 傾 了 手 頭 工 作 情 況 , 有 關 霆 鋒 暫 退 之 事 未 正 式 傾 , 暫 時 沒 甚 麼 可 發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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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 剛 從 台 灣 返 港 的 謝 賢 , 昨 午 與 一 男 性 友 人 出 現 中 環 飲 下 午 茶 , 由 於 霆 鋒 了 結 在 台 灣 的 官 非 , 謝 賢 明 顯 心 情 大 好 。 不 過 當 提 到 未 能 與 該 周 刊 高 層 對 質 , 謝 賢 即 時 動 氣 說 : 「 佢 一 路 唔 敢 出
, 唔 好 再 提 呢
唔 係 人
人 , 我 已 經 鬧
佢 係 龜 孫 子 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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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 : 想 打 人 由 身 邊 人 代 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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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衛 健 弟 弟 Henry 昨 日 接 受 「 茶 煲
的 查 篤 撐 」 訪 問 , 他 坦 言 未 決 定 答 應 出 任 謝 霆 鋒 的 經 理 人 前 , 受 到 哥 哥 與 十 多 位 娛 樂 圈 前 輩 反 對 , 他 說 : 「 初 時 Dicky ( 張 衛 健 ) 都 反 對 我 加 入 英 皇 , 仲 有 十 幾 位 前 輩 都 話 以 我 性 格 唔 適 合
呢 間 公 司 打 工 , 唔 係 話 呢 間 公 司 唔 好 。 但 我 又 唔 係 爭 權 , 我 都 係 為 興 趣 , 諗 住 幫 好 友 霆 鋒
! 我 同 Dicky 解 釋 後 , 佢 都 支 持 我 。 其 實 人 工 方 面 , 我 幫 霆 鋒 比 幫 Dicky 搵 得 更 少 錢 , 但 我 覺 得 有 挑 戰 性 , 不 過 都 未 知 楊 生 ( 楊 受 成 ) 請 唔 請 我 , 因 為 都 唔 知 霆 鋒 放 唔 放 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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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 又 表 示 如 果 做 霆 鋒 經 理 人 就 要 霆 鋒 守 規 則 , 他 表 示 : 「 我 都 知 佢 離 譜 , 連 撞 三 部 車 , 所 以 我 唔 准 佢
車 , 我 知 傳 媒 同 佢 關 係 好 緊 張 , 所 以 佢 見 到 記 者 , 我 唔 准 佢 黑 面 , 除 有 約 定
訪 問 外 , 唔 使 答 問 題 , 如 果 佢 想 打 人 、 鬧 人 , 由 佢 身 邊 人 代 勞 , 佢 只 需 要 微 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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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 外 , 問 到 英 皇 藝 人 管 理 部 總 監 霍 紋 希 , 有 關 霆 鋒 在 台 灣 的 官 司 各 執 一 詞 , 她 表 示 : 「 據 我 所 知 , 係 控 方 證 據 不 足 , 霆 鋒 被 撤 銷 控 罪 , 霆 鋒 冇 做 錯 , 一 定 唔 會 講 對 唔 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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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霆 鋒 談 到 某 周 刊 指 他 使 王 菲 的 錢 , 嬲 到 怒 目 圓 瞪 誓 要 追 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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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霆 鋒 對 香 港 傳 媒 未 有 抗 拒 , 一 落 機 就 大 方 地 接 受 訪 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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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伯 昨 日 在 英 皇 出 現 , 據 知 他 是 專 程 探 望 霆 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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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 大 讚 霆 鋒 是 有 義 氣 之 人 , 又 覺 得 任 霆 鋒 經 理 人 極 具 挑 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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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龍 致 電 電 台 撐 霆 鋒 被 Cut 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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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霆 鋒 涉 嫌 毆 打 記 者 一 案 本 已 告 一 段 落 , 但 雙 方 仍 各 執 一 詞 互 相 指 摘 。 電 台 節 目 「 茶 煲
的 查 篤 撐 」 昨 日 以 相 信 哪 一 方 講 真 話 為 題 讓 聽 眾 作 出 電 話 投 票 , 結 果 有 超 過 五 成 聽 眾 致 電 向 謝 霆 鋒 投 以 信 任 一 票 , 相 信 霆 鋒 沒 有 向 該 記 者 道 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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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時 , 在 投 票 期 間 出 現 小 插 曲 。 原 來 成 龍 也 是 昨 日 節 目 聽 眾 之 一 , 知 道 有 電 話 投 票 後 , 即 時 按 照 熱 線 電 話 致 電 , 電 話 接 通 後 , 成 龍 表 明 支 持 謝 霆 鋒 及 想 發 表 意 見 , 原 本 成 龍 準 備 說 : 「 我 係 支 持 相 信 霆 鋒
, 我 姓 陳 , 叫 陳 港 生 , 即 係 成 龍 … … 」 但 成 龍 在 電 話 僅 說 了 姓 陳 , 節 目 控 制 員 便 掛 線 , 把 成 龍 當 作 一 般 聽 眾 看 待 而 未 有 接 線 入 直 播 室 , 令 成 龍 大 感 沒 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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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龍 身 邊 人 立 即 致 電 節 目 主 持 人 查 小 欣 , 查 小 欣 聞 得 成 龍 曾 來 電 及 被 「 Cut 電 話 」 後 , 立 即 聯 絡 成 龍 , 但 成 龍 已 埋 位 工 作 未 有 覆 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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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龍 對 謝 霆 鋒 投 以 信 任 一 票 , 對 他 百 分 百 支 持 。 ( 資 料 圖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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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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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審結仍提和解三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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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霆鋒轟《忽周》毀滅藝人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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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沈寶茜、孫慧莊 攝︰黃德堅台北傳真 01/0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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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霆鋒昨日從台北返抵本港,對於《忽周》限他在三日內答覆和解條件,霆鋒未有正面回應,只說對方透露審訊內容已是藐視法庭,應先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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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霆鋒前日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為涉嫌於七月十三日毆打記者吳祟基一案出庭作供。雖然控辯雙方當時在檢查官的調解下均願意和解,終結案件。可惜雙方在庭外仍各執一詞,前晚更分別舉行記者會互數對方不是。《忽然1周》副總編輯魏達深與案發時在場的女記者Sue,在兩名律師的陪同下於福華酒店舉行記者會,揚言只有謝霆鋒接受他們開出的三項條件,《忽周》才願意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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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日內對方律師要跟我們律師接觸,否則視為不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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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保留庭上錄音帶,將來可能用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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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出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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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忽周》將繼續提出控訴,必要時更可利用測謊機來測試各證人說話的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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慨歎被人屈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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霆鋒昨晨八時半離開酒店到機場返港。對於《忽周》要求他必須於三日內回覆和解協議,他說:「無聊!佢効度挑戰台灣法律,要問就問檢察官,我要講都講晒。(心情點?)比昨日好。」語畢即步入禁區。中午十二時十五分,霆鋒在助手及經理人Polly的陪同下返抵本港,並接受在機場守候的廿多記者訪問,內容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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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霆鋒 P︰Polly 記︰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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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點睇今次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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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清者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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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會唔會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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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我哋大方嘅!唔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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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有冇覺得被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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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俾人屈慣,觀眾不明,法官都明。我其實都好,阿魏生(指魏達深)……有人竟然亂講條件,令我好唔舒服,明明冇證據都亂講,好唔負責任。佢哋懸紅一百萬,咁人哋會覺得個衰仔一定有做嘢啦!總之清者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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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四哥會唔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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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追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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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我哋兩個都唔追究。日後就唔知,話王菲買車畀我,幫我交租,呢刋日後再追究,呢刋太離譜。今次係小事,由得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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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單案完咗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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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完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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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忽周》開記者會,要你三日內傾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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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即時停下腳步)佢地効法庭外開記者會亂講,就要我㳜去回應,我㳜同六十個記者叫佢(指魏達深)過,等冲二十分鐘都唔見人!《大成報》記者打電話畀佢,佢都話十分鐘內過。當時四、五十個記者晒効地度等,佢都唔呀!我爹哋打畀佢,問佢係咪,佢就話唔啦!依家効邊度邊度咁,最後《大成報》總編輯梁雄斌再打畀佢,佢都話唔呀!好彩有記者做證人,唔係呢刋人就會話我老竇講大話。我唔需要講任何,呢本周刊簕公信力已經唔使理,佢毀滅藝人簕聲譽。有人問我怕唔怕影響發展,我就話,我簕發展就係咁小事!(說時舉手做出形容細小的動作)難得香港只有六百萬人,都做到縮水荷理活!其實發展東南亞至係最重要,我一個做唔到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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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單案係咪真係完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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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法官話完咪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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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其實件事係點大家都睇到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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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忽周》話願意測謊,你肯唔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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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我一直都為冲要保護個記者,至唔講咁多,有乜問《忽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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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你點保護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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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你問基仔(指吳崇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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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庭上有冇講過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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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問檢察官好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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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忽周》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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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忽周》話三日唔覆,就保留追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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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法官話得,你話唔得,你係邊個呀魏生?係咪有病呀?佢藐視法庭,要起訴,應起訴佢哋先,因為佢哋應承法庭唔講出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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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你對之後簕官司點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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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件事已交畀律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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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準備上車時再次停下腳步)我有嘢講,經過呢單案,佢哋(指《忽周》)好成功呀!本來台灣完全不知《忽周》係咩,依家就全台灣都知啦!佢哋目的都係宣傳⺊!恭喜你哋,但係我好鄙視呢本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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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霆鋒透過經理人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表示有關案件既然已在和解下終結,對方就不應再搞事!他還說︰「法官已經還我清白,如果本雜誌唔忿氣唔緊要,我唔會再同龜孫子講野。(你効庭上講過自己肯和解,公司都唔肯?)點都好,如果佢要證明,就叫檢察官出來講野,咁把炮﹗我絕對相信個攝記係好心地,背後簕人就唔清楚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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霆鋒聲稱自己「俾人屈慣,觀眾不明,法官都明。」似乎案件雖已經了結,他的心情依然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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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確定已撤銷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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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沈寶茜、孫慧莊 攝︰黃德堅台北傳真 01/0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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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霆鋒涉嫌毆打《忽然1周》記者吳崇基一案,前日在台北地檢署開庭,表面上雙方已和解了事,不過,雙方的回應卻令人一頭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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霆鋒當日離開法庭時向傳媒表示,檢察官提議雙方和解,事件已告解決;另一邊廂,《忽然1周》卻表示考慮和解,更提出條件,要求霆鋒公開道歉,並澄清事發經過,否則保留控訴權利。雙方各執一詞,因為雙方亦有所誤會,吳以為未簽署撤回控訴狀,仍不算是正式撤銷控訴,但霆鋒卻認為簽了和解協議書,已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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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眾說紛紜,但昨日台北方面已有消息指出,檢方已確定吳崇基已正式撤回訴訟,雙方如何和解與當地司法機關無關。不過,檢方指出若吳仍要控告對方,只能提出民事訴訟,或者回港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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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檢方已確定吳對霆鋒的傷害控告已正式撤銷,但《忽周》所提及的條件,令偵察庭中不應公開的協議更加複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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霆鋒昨日從台灣回港,甫出機場即被大批傳媒包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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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周》堅持要霆鋒測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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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沈寶茜、孫慧莊 攝︰黃德堅台北傳真 01/0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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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忽周》副總編輯魏達深在前晚的記者會上揚言,公司從沒打算與霆鋒在無條件的情況下和解,他說︰「我們願意和解,但不代表會撤回控訴。傾得成就和解,否則就提出控訴。」至於記者吳祟基與霆鋒在法庭內簽下的協議,魏表示內容是訂明謝霆鋒日後不會在香港或台灣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問他何以對外透露聆訊內容,他說︰「份聲明係檢察官手寫簕。至於其他係吳祟基簕私人問題,我唔可以作答。(佢要禁止霆鋒効香港、台灣所有行動,係咪怕?)佢依家的確好驚,好大壓力同受困擾。本來我㳜係唔可以對外透露聆訊內容,但霆鋒一出庭就對外發言,話我㳜撤回控訴,所以我㳜要澄清。(覺唔覺得事情沒完沒了?)我㳜覺得唔可以打完人話冇事,我㳜要坃番公道。(點解唔去同四哥對質?)唔想再効呢個話題糾纏,要糾纏簕係霆鋒有冇打人,有冇講大話!吳崇基同證人都肯測謊,不如測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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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忽周》的代表陳律師透露,霆鋒當時在庭上表示事件是場誤會,希望庭外和解,而吳崇基聽罷亦同意方案,但雙方律師仍未傾談和解詳情,霆鋒已公布案件已無條件和解。據知,吳崇基與霆鋒在庭上用廣東話對答了很久,事後吳表示霆鋒對他說:「不好意思,搞到咁大件事。」吳在庭上曾兩次要求外出詢問律師問意見,但均遭拒絕,當吳崇基表示願意和解時,霆鋒卻說:「我肯,公司都唔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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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老闆陳伯開緊急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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霆鋒傾暫別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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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沈寶茜、孫慧莊 攝︰黃德堅台北傳真 01/0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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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出庭的謝霆鋒,今日中午十二時許返港,甫抵香港後,便立即前往英皇集團中心,與老闆楊受成及有關高層召開緊急會議,商討有關暫別樂壇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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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知,緊急會議主要是討論如果霆鋒暫停工作,必須找出一個對客戶的解決方法,以及傾談所牽涉的賠償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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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得到楊受成信賴的陳伯亦有份出席是次會議,問到是否會見霆鋒時,陳伯只以點頭回應。直至三時許,陳伯離開英皇時,承認曾與楊受成及霆鋒會面,但問他對霆鋒有何指點,陳伯卻搖搖頭,提到對霆鋒暫別樂壇的看法,陳伯則點點頭,並以普通話說︰「沒關係,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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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並非休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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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四時許,霆鋒便離開英皇往黃竹坑拍攝MV,問他是否已定好暫別日期,他未有回應,只舉出一個和平手勢。問及會議上有否提出暫別一年,他說︰「唔係一年,係有個時間,但因為好多合約,所以要搞埋先。」拍攝至晚上八時許,霆鋒便返回中環寓所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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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皇藝人管理部總監霍紋希(Mani)說︰「因為仲未落實,所以未有任何公布。(陳伯都去冲英皇喎?)陳伯係探楊受成⺊!(賠償係咪千萬?)未正式統計,帳面唔只千萬,同埋唔係賠而係損失。(會唔會勸佢?)休息唔一定係唔好,我都贊成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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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張宪健(Dicky)胞弟張宪彝(Henry)已承認,將接替於八月二日正式離職的彭淑霞(Polly),任謝霆鋒經理人,但由於霆鋒未定暫別日期,故未知何時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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霆鋒暫別樂壇事關重大,英皇御用風水師陳伯(左)亦有出席緊急會議,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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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kysky2005 于 2007-12-30 15:4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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